县里有劳动仲裁委员会吗

2024-08-31 16:03:22

法律分析: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专门受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仲裁申请,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还有一种仲裁机构是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签订的仲裁合同或合同中仲裁条款的约定,受理的商事纠纷的仲裁申请,一般县里没有这种仲裁委员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一条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