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第二十六条明确了法律保护的区间为不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如果在24%至36%的年利率部分,借款人实际支付给出借人的,出借人可以不返还。但是,超过36%的年利率部分为无效约定,借款人不但可以不支付给出借人,如果履行了支付义务,还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
一、贷款年利率多少合法?
贷款年利率只要没有超过36%都是合法的。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中明确说明借贷双方约定的贷款利率如果没有超过年利率24%,借款出借人有权按照约定的利率向借款人索要借款本息。借贷双方约定的贷款年利率如果在24%到36%之间,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该部分的利息,无权要求出借人返还。如果没有偿还这一部分利息,可以协商解决。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是无效的,并且借款人有权要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二、怎么计算民间借贷的利息
法律对民间借贷的利息并无强制要求,有偿或无偿由双方约定。如当事人对利息有约定的,借款人应按约定支付利息;如当事人对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