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形式要求及其法律效力。遗嘱可以是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或公证形式。自书遗嘱需本人亲笔书写并签名,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也需见证。口头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但在危急情况下有效。公证遗嘱需遗嘱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遗嘱需符合特定形式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可以的,但需要注意的是,遗嘱需要符合一定的形式才具有法律效力。
1、自书遗嘱。自书遗嘱须由本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见证人,是指证明遗嘱真实性的第三人。见证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一方面必须要有见证遗嘱真实性的能力;另一方面要有中立性,即与遗嘱的内容没有利害关系。另外,见证人必须满足一定的数量,即两个以上;
3、打印遗嘱,是指遗嘱的内容由打印机等机器设备打印而成的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口述的方式表达其处分遗产的意思表示的遗嘱形式。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公证。
结语
遗嘱的形式多样,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才能具有效力。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和公证等形式均可。自书遗嘱需本人亲笔书写并签名,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打印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需在每一页签名。录音录像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在录音录像中记录相关信息。口头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但在危急情况下成立的口头遗嘱在消除后需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确认。公证遗嘱需遗嘱人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