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有如下: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6、给予或收受回扣;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