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是否迁户口与婚姻关系成立与否并无关系。目前没有法律规定说结婚了户口一定要迁到同一个户口本上。所以是否迁户口完全看当事人的意愿。在事实上如果不涉及拆迁分房或者获得其他利益的情况下,迁与不迁,没有什么影响。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体现。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如果选择迁户,具体该如何办理呢?首先,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然后携带上述材料,到迁入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然后到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室出示准迁证,请工作人员划转户口关系。再到转入地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并领取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最后需要携带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