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对方一直住院应该怎么办?

2024-08-31 15:59:00

一是,对于在交通事故中遇到了因车方致使人员受到了轻微的伤害后,在保证受害者及时就医后,千万不要操之过急,三番五次去催促对方,也更不要去为其垫付任何费用,一直等待对方自己认为伤情全愈后,提出解决时再与之理论为好。急于求成是处理交通事故伤人赔偿之大忌。

二是,对方在医院只是接受一般的医疗,而实际没有住院的行为,平常人们称为叫做“挂床”,这肯定不是属于正常的行为,如果是向有神侃的人们治疗疾病时,挂床的行为社保局也是不可能允许的,甚至还会对就诊的医院进行处罚的。但是对于交通事故中患者的这种情况就不在此例了。因此,医院也不可能承担什么责任的。不过此医院通常可能不属于那种正确的市级医院。当事人可以去给对方讲,对方的就诊医院一定要是县市级医院的医疗发票才能报销,如果是这种只知挣钱,不讲医德的医院所开具的单据,保险公司是不可能为之报销的。并告诉对方让他直接去法院起诉解决赔偿事宜。

三是,与此同时你要交警的主办警官和保险公司保持沟通,并向他们通报对方的就医实情,为日后的调解和诉讼作准备。

四,以医院的意见为准。对于人为故意扩大的损失,可以拒绝赔偿。

五,其次,交警扣车的目的是对车辆技术状态与交通事故的关系进行检验,既然已经报警处理了,那么交警应该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如果按你所描述的现场情况,你的车已经是停住的了,那么应该是电动车负主要责任,那么交警是没有理由扣你的车的。

六,你的车应该购买了交强险的,那么不管是谁的责任,保险公司都是应该赔偿的给伤员的,这是这里交强险的目的。

七,所以你根本不用着急,只要及时催促交警出事故责任认定书,知道自己所负的责任,做到心中有数,就不怕对方耍赖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