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核对与编制好结算资料基础: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依为依据。因此在审核时,首先要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从施工图纸、工程承包合同到施工全过程的动态资料都要一一核对,力求资料完整齐全,确保审核工作正常进行。2、工程量是审核的关键:工程量费用是的主体。运作中具有较大的弹性和隐蔽性。审核工程量是重点,也是难点。3、定额单价的审核不可忽视:在一般情况下,工程的定额单价都有具体规定,编制时只要参照定额单价的明细子目直接就可以套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定额单价套用往往出现差错,因此在审核时不能因定额单价的套用有具体的规定而掉以轻心。4、其他费用的审核坚持合情合理:其他费用,由于计算方法不同于工程量和定额单价的套用,故在审核中要根据费用的发生具体对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