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合伙企业运营过程中,投资者之间难免会发生争议。为了避免争议引发恶性循环,合伙企业应在合伙合同中规定明确的投资争议解决机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各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是双方的法律约束力量。因此,在合伙合同中约定的投资争议解决机制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二条:合同是法律上的协议,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履行合同义务。
2.《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当事人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互相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
3.《合同法》第九十五条:有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可以选择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