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承包方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在完成分包工程总量的50%后7天内,经双方确认睁搏茄后,总承包方再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在分包工程完成,经过双方初次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总承包方再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余下10%款银绝项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5、在工程保质期满后1个月内,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总承包方则向分包方支付则向分包方支付此10%款项。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悉察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