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增资扩股,有三种方式,具体如下:
1、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
2、公司原股东增加出资。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作为出资的货币应当存入公司所设银行账户,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新股东投资入股。增资扩股时,战略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入股的方式成为公司的新股东。新股东投资入股的价格,按公司净资产与注册资本之比确定,溢价部分应当计入资本公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税后利润首先必须用于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比例为10%,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50%的,可以不再提取),有剩余的,方可在股东之间进行分配。分配公司利润时,经股东会决议,可将之直接转增注册资本,增加股东的出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