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见的有这样几种计算方法:
1、根据产品售价的百分比计算;
2、根据产品利润率计算;
3、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一定数额计算。
(二)以下因素是常见的影响许可费的主要因素:
1、商标的知名度;
2、商标的许可使用方式;
3、商标许可的时间、地域、商品范围;
4、行业利润、前景。
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支付方式
商标许可费的支付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付费的标准可以一次协商一个总数,也可以按照产品的产量或利润提成。一次全部支付许可费的方式对许可人非常不利,除非被许可人实力雄厚。
另外一次性风险过大,一旦商标不能带来利润将血本无归。相对来说提成的方式比较可取,一方面不会占用太多资金,另外也便于根据商标的实施情况随机应变。
一、技术合同价款、报酬由谁决定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由当事人约定。支付方式如下:
1、可采用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款或一次总算、分期付款,也可采用提成支付或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
2、约定支付佣金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的新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佣金;
3、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佣金支付的比例可以是固定的,比例可以逐年增加可以逐年减少;
4、约定支付佣金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查阅相关会计账目的方式。
二、技术合同提取酬金的比例是多少
技术合同提取酬金的比例,是由双方协商认定的,法律上未统一明确。
(一)当事人双方应当明确写明合同研究开发经费的总金额,以及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来源,如果是合作开发,应明确双方分担经费的数额并在合同中分别写明。
(二)技术开发合同经费结算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经费包干,实行经费包干使用,研究开发方的报酬应包含在结余的研究开发经费中,委托方不另行支付报酬;二是实报实销,实行该结算方式,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当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委托方应补充支付;当经费出现剩余时,研究开发方应如数返还;同时还应明确约定,研究开发的报酬数额,支付的形式和时限等。
(三)当事人还应当明确约定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当事人可以协商议定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约定提成支付的,可按照产品价格、实施技术后的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按照约定的其它方式计算。除此以外,最好明确约定是现金支付还是信用卡等方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