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内容是工程的结算

2024-08-31 15:45:10

工程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工程结算,也可以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款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额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竣工结算。

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工程结算,为建造承包商专用的会计科目。

工程价款结算的意义,主要表现在:

1)工程价款结算是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价款的依据之一就是按照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也就是说,承包商完成的工程量越多,所应结算的工程价款就应越多。所以,根据累计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就能够近似地反映工程的进展情况,有利于掌握工程进度。

2)工程价款结算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承包商尽快尽早地结算回工程款,有利于偿还债务和资金回笼,也能够降低成本。

3)工程价款结算是考核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对于承包商而言,只有工程款得到如数结算,才意味着避免了经营风险,承包商也才能够获得相应的利润,进而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

什么时候开始工程结算

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工程结算什么意思?

工程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工程结算,也可以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款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额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竣工结算。

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工程结算,为建造承包商专用的会计科目。

工程价款结算的意义,主要表现在:

1)工程价款结算是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价款的依据之一就是按照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也就是说,承包商完成的工程量越多,所应结算的工程价款就应越多。所以,根据累计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就能够近似地反映工程的进展情况,有利于掌握工程进度。

2)工程价款结算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承包商尽快尽早地结算回工程款,有利于偿还债务和资金回笼,也能够降低成本。

3)工程价款结算是考核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对于承包商而言,只有工程款得到如数结算,才意味着避免了经营风险,承包商也才能够获得相应的利润,进而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

工程竣工后什么时候结算

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未结算的工程怎样办

未结算工程的处理通常情况下要从两个角度来看,

从发包方或业主的角度来看,工程是否结算不影响工程的合法性,因为判断工程的合法性通常是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依据。虽然,未结算不影响工程的合法性,但是可能存在不能竣工验收,不能交付使用,这可能会影响业主的权利。为此,发包方或业主也应该及时结算,以免产生纠纷。

从承包方或施工人的角度来看,工程未结算会影响工程款的支付,对于承包方或施工人债权的实现存在障碍,资金压力会很大,为此,承包方或施工人应该积极主张要求发包方或业主进行结算,如果不配合结算,尽快提起诉讼,主张权利,当然在未移交工程的情况下,需要保护好完工工程,以免影响竣工验收和结算。

工程结算与决算的区别

工程结算与决算的区别如下:

1、含义不同。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通过编制工程结算书向建设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取工程报酬的依据;工程决算应称作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通过编制竣工决算书计算整个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全部建设费用,反映了工程建设项目的最终造价,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

2、范围不同。工程结算确定的是工程建设阶段的工程价款,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等;工程决算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预备费、监理费、设计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等费用。

3、主体不同。工程结算是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进行,有两个平等的主体;工程决算是由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分配、汇总编制,只有一个主体。

4、时间不同。工程结算发生在工程决算之前,只有工程结算完成后,才能进行工程决算。

5、作用不同

工程结算:工程结算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取工程报酬的依据,反映的是项目建设阶段的工作成果;

工程决算:工程决算是正确核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分析投资效果,反映的是综合、全面、完整的项目建设的最终成果。

6、依据法规不同。目前,工程结算的编制主要依据财政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工程决算的编制主要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7、审计侧重点不同。工程结算审计主要侧重于工程造价审计;工程决算审计包含了对工程及财务等全部建设费用的审计。

一、工程结算方式如下:

1、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二、工程结算是工程决算的组成部分,工程结算是决算的基础工程结算与工程决算主要体现联系体现在

1、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都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重点内容;

2、工程结算与工程决算项目建设单位都是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共同的主体;

3、工程结算是工程决算的组成部分,工程结算是决算的基础,工程结算应按照决算的要求,在相关内容上与决算保持一致。

相关法规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清工程竣工结算,否则,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十八条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三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该内容由梁广宙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