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在于:主体范围、制裁对象、形式、行为性质、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救济途径不同。行政处罚由行政主体对违规公民、法人或组织做出,形式多样;行政处分由机关对公务员做出,形式有限。行政处罚以行政管理法规为依据,行政处分以公务员法规为依据。对处罚不服可复议或提起诉讼,对处分不服只能申诉。
法律分析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具体如下:
1、作出决定的主体范围不同。行政处罚是由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作出的,这些行政主体具有对外管理职能,其行政处罚权已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而行政处分是由受处分的公务员所在机关,或上级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也就是说,一般的行政机关都享有对其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权。
2、所制裁的对象不同。行政处罚制裁的对象是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行政处分的对象仅限于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公务员。
3、采取的形式不同。行政处罚的形式、种类很多,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
而行政处分的形式只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等六种形式。
4、行为的性质不同,行政处罚属于外部行政行为,以行政管辖关系为基础;而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以行政隶属关系为前提。
5、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是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而行政处分则由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公务员的法律规范调整。
6、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对行政处罚不服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相对方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复议与行政诉讼获得救济;而对行政处分不服的,被处分的公务员只能向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行政监察部门申诉。
结语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有以下区别:行政处罚由行政主体作出,行政处分由受处分的公务员所在机关、上级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制裁违反行政法规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行政处分仅限于行政机关内部公务员。行政处罚形式多样,如警告、罚款等,而行政处分只有警告、记过等六种形式。行政处罚基于行政管辖关系,行政处分基于行政隶属关系。行政处罚依据行政管理法律规范,行政处分依据公务员法律规范。对于行政处罚,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获得救济,而对行政处分不服的公务员只能向上级机关或行政监察部门申诉。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