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在执法过程中遇到暴力抗法怎么处理

2024-08-31 15:41:06

法律分析:控制自身情绪,保持冷静,沉着应对,避免极端行为。

1、所谓暴力抗法,是指当事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抗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执行公务行为,从而意图取得或者继续保持自己被国家法律所否定的利益,而城管执法中的暴力抗法系指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当事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抗拒城管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

2、严禁暴力抗法、聚众闹事、极端闹访等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遇暴力抗法,要避免混乱局势扩大,避免与相对人发生正面冲突,学会保护自身,在保护自身情况下,尝试控制局面,以退为进,等待增援如由警察控制暴力抗法者,稳定现场局面,然后集中力量整顿,依法行政,依法处置违法行为和暴力抗法事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