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薪资是如何计算出的

2024-08-31 15:40:19

由三部分构成:基数+月薪天数+加班工时。

一、基数确定

加班薪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薪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薪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薪资。

二、月计薪天数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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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的日薪资计算=加班薪资计算基数÷21.75

加班的小时薪资计算=加班薪资计算基数÷(21.75×8)

三、各类工时

加班制度/加班时间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

工作日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薪资的150%支付劳动报酬。周期内与标准工时比较后多出的小时数(扣除法定假已按300%支付报酬的工作时间),按150%支付劳动报酬。

休息日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薪资的200%支付劳动报酬。

法定节假日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薪资的300%支付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