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名贵树木征地赔偿标准

2024-08-31 15:40:14

苗木补偿费按照征用、占用的树龄和品种进行计算,一般用才树苗每亩1500~6000元,珍贵绿树苗可达二至五倍;四旁林木补偿费按照投入和增值计算,一般用材树每株5元起,每年增加3~5元;其他附着物、建筑设施等按规定另行计算。

法律分析

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前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才树苗一年生苗木每亩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亩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亩3500~6000元;珍贵绿树苗以一般用材树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四旁”林木:按植树、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材树植树当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计算;珍贵常绿树木以一般用材树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着物、建筑设施等,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拓展延伸

名贵树木征地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和补偿机制

名贵树木征地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和补偿机制是指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于被征地的名贵树木所进行的补偿标准和具体操作程序。适用范围包括涉及到国家保护的珍稀、稀有或具有重要生态、文化价值的树木,以及在城市建设、土地征用等过程中被损害的名贵树木。补偿机制主要包括树木评估、补偿计算、补偿方式和程序等方面。评估树木价值时通常考虑树木的种类、年龄、高度、胸径等因素,以及树木对环境、生态和文化的贡献。补偿计算依据评估结果,结合市场价格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同等价值的树木替代或其他形式的补偿。具体的补偿程序则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指导文件。通过明确适用范围和补偿机制,可以保护名贵树木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态平衡和文化传承。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对于被征用的苗木和林木,征地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和补偿机制应该根据树木的种类、年龄、高度、胸径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结合市场价格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同等价值的树木替代或其他形式的补偿。具体的补偿程序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指导文件。通过明确补偿标准和操作程序,可以保护名贵树木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态平衡和文化传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情况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