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条件有哪些1、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条件如下:(1)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2)属于困难家庭;(3)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2、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第十二条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二、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怎么申请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申请流程如下:1、受理。向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且提交相关材料,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2、审核。初审通过后,有人事局及财政局等部门按照产业导向、企业规模、就业人数、注册资本及利税等方面对当事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并且核定贴息金额;3、公示。再审通过后,人事局及当事人所在的学校社区会对结果进行公示,一般为5天;4、核准。经过公示后没有异议,人事局会下发核准通知书;5、拨付。按照核准通知书,财政局会给当事人提供凭证从大学生自主创业专项资金中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