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三习四违”是指习惯领导、习惯管理、(习惯作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标作业、违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二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法律分析:
“三习四违”是指习惯领导、习惯管理、(习惯作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标作业、违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二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