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保险的赔付比例

2024-08-31 15:38:29

1.意外身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基本保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2.意外伤残:意外致使身体伤残,保险公司根据伤残等级10级到1级,按10%-100%的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3.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产生的符合约定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免赔额后按约定比例报销

一、儿童学校意外伤害怎么报保险

学生在保险期间,在校内外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诊疗,均按规定给付保险金。

1、学生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者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扣除人民币50元免赔额后,按8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

2、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公司所付给保险金的期限,自保险期满次日起计算,门诊治疗者以15日为期限;住院治疗者至出院之日止,最长以90日为限。

二、短期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是什么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或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身故保险金及伤残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超过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

(一)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二)伤残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JR/T0083—2013,下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三)医疗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此在符合本保险合同第二十六条释义的医院(以下简称“释义医院”)进行治疗,保险人就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部分给付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无论一次或多次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保险人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1、提交资料

申请保险产品理赔时,需要提交齐全的材料,因为如被保险人提交的材料不全,保险公司会一次性通知申请人准备好材料,这样可能会影响理赔进度,尤其是部分材料遗失或者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材料未备份等情况。所以,如果有同时投保多份同类产品的朋友们,申请叠加理赔时,一定要注意材料的备份。

2、留存信息

留存信息指的是保单上的投保信息,如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银行账户等关键信息。如果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填写错误,或者在个人信息变更后没有及时与保险公司做变更处理,都会影响理赔的速度。

3、理赔金额

如果理赔额度比较高,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相对也会更加严格,要走相对繁琐的审核流程,尤其是被保险人身故原因和伤残等级都会影响到理赔金的赔付比例。如有的产品规定公共交通意外身故可获赔3倍基本保额,但都需要保险公司对理赔案件作详细的审查,确定理赔额度。

4、指定受益人

如保单没有指定受益人,出险时赔付给指定受益人,这样可能会影响理赔进度,法定受益人需要根据《民法典》的继承顺序,按照比例领取保险金。理赔涉及法定受益人的在提交理赔申请时,除了受益人的身份、证件号与银行账号外,一般还需要提供身份关系证明(如父母故去还需要提供死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