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租房合同时需注意哪些问题?

2024-08-31 15:38:28

签租房合同需注意出租人的能力和产权证明,合同条款是否公平。租赁合同应符合《民法典》规定,包括租赁物信息、租金等。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押金应在租赁关系终止后返还,除非有损失需扣除。押金是对房屋及财产的担保,如无损失应退还。争议可协商或起诉法院解决。签租房合同时需注意保护自身利益,押金通常为一个月房租。

法律分析

一、签租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出租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出租人是否是房屋的所有人;出租人是否具有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的条款是否完备和公平。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租房押金什么情况下能退还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6、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最好先了解清楚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这样签订的合同才能对其利益做出保护,否则即使签订了租房合同,也是会对其利益造成损害的。而按照租房行业的惯例,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需要承租人支付一定的租房押金,通常是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押金。

结语

签租房合同需注意出租人的资格、产权证明和合同条款是否公平。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行为需具备相应能力、真实表达意思且不违法。租赁合同应包括物品名称、数量、用途、期限、租金支付方式和维修条款。租期不超过20年,可续订但不得超过20年。租房押金退还原则如下:无明确规定的押金需全额返还;定金性质不予支持;房东应在租赁关系解除、费用清算当天无息全额退还押金;损失可相应扣除押金;押金是房屋及财产的担保,损失扣除后应退还;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签订合同前了解注意事项可保护利益,支付租房押金是行业惯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融资租赁合同第七百四十条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