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
3、商标受让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证。
4、商标转让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5、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一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一、个人商标注册提供材料
个人申请商标注册需要提供的材料:
1、商标注册申请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清晰的商标标识;
3、个人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
4、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注册代理委托书。
二、商标的价值和起源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的价值多少,没有一个非常固定的判定。商标在投资或经营过程中作为资产的价值,即商标资产所含资本量的大小。是指其资本价值,而不是荣誉上的或主观上的价值。常见的价值判定通常决定于商标的认知度、认可度,以商标能够为企业带来的预估测值来评测。
商标的起源可追溯至古代,当时工匠将其签字或标记印制在其艺术品或实用产品上。时至今日这些标记演变成为今天世界通行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