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赡养后妈不是一定触犯法律的。如果继子女不受继母抚养教育的,双方之间即不存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也就不存在赡养关系。若存在抚养教育关系的,则继子女具有赡养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履行,则会触犯法律。
一、继子女对继父亲有赡养义务吗
根据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之间的关系只是一种亲缘关系,是由生父(母亲)和继母(父亲)的婚姻关系引起的。继子女很小的时候可能不和继父母一起生活,所以不存在被抚养的关系。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继子女没有义务赡养继父继母。关键是法律规定,只有形成赡养关系的继子女才有赡养义务。成年子女与继父母的赡养、继承关系与法律关系、社会公德是同一关系,也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二、继母对子女也有扶养义务吗?
子女和继母形成抚养关系的,在继母年老时,子女是具有赡养义务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离婚后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会解除吗
离婚后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并不当然解除。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是法律拟制关系,源于生父母与继父母的婚姻关系,但决定于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共同生活。具体情形如下:对于相互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由于本身无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当生父(母)与继母(父)婚姻关系解除时,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姻亲关系自然也解除。
对于相互之间已经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离婚时,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未成年继子女,则由生父母抚养,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若离婚时,继子女已成年并能独立生活,则对年老、生活困难的继父母仍应承担赡养义务。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并不因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而解除。继承权作为双方权利的一种,若双方的权利义务消灭,则继承权也随之消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