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概念及其法律规定

2024-08-31 15:36: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家庭成员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家庭中增加的人口需达成共识,向乡镇农业承包合同委员会申报登记为共有人。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并在备注栏标注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人员。

法律分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之规定,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只要是家庭成员均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

但在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家庭中增加的人口,要由家庭中达成共识,确定其承包经营权,并向乡镇农业承包合同委员会申报登记为共有人才合法。

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

拓展延伸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权益保障与争议解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权益保障与争议解决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共有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享有平等的权益,包括承包经营、收益分配等方面。为保障共有人的权益,法律规定了相关的保护措施,如强调共有人的平等地位、禁止侵害共有人权益的行为等。同时,对于共有人之间的争议,法律也提供了解决机制,如协商、调解、仲裁等途径。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共有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结语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权益保障与争议解决是法律关注的焦点。法律规定了共有人的平等权益,包括承包经营和收益分配等。为保护共有人的权益,法律规定了相关措施,禁止侵害共有人权益的行为。同时,针对共有人之间的争议,法律提供了协商、调解、仲裁等解决途径。这些措施旨在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确保共有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一节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二节承包的原则和程序第十九条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一节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