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必须八条规范

2024-08-31 15:36:30

法律分析:四个必须是指:

1、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2、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

3、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4、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

八条规范是指:

1、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2、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3、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4、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5、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6、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7、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8、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七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第八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