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四严禁1.严禁违规宴请非亲属人员以及违规参加非亲属人员的宴请;2.严禁讲排场、比阔气,举办奢华仪式、操办奢侈宴席;3.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财物,借机敛财;
4.严禁出入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组织或接受宴请。五倡导1.倡导以身作则,带头移风易俗、培育良好家风,教育引导子女树立“奢侈浪费、大操大办、攀比炫富可耻,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健康文明光荣”的价值观念;2.倡导不办生日宴,通过与子女一起制作电子相册、以家庭为单位种生日树等健康、简约、有意义的方式,表达情感祝福;3.倡导不办升学宴,以编辑祝福短信、录制短视频、亲子游等简朴、温馨的方式,表达诚挚贺庆;4.倡导用一封感谢信、一束鲜花或手工制作贺卡、毕业相册等有纪念意义的方式,表达对老师的崇高敬意;5.倡导以建立班级群、照片墙、留言册等健康、简朴、温馨的方式,表达同窗情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十五条 公务员的考核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考核指标根据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
第三十六条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定期考核等方式。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为基础。
第三十七条 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先由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本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 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第三十九条 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位、职务、职级、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第六章职务、职级任免。
第四十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公务员职级实行委任制和聘任制。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