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建设工程中难以避免出现难以预见的风险,例如自然灾害、人为失误等,因此建设工程方应在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中采取预防措施,最大程度地避免风险发生。如果确实遇到了难以预见的风险导致损失,建设工程方应根据合同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第八条: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确定工程质量和安全目标,并采取必要的技术、管理措施。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八条: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和技术标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措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
3.《合同法》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
4.《民法典》第九十八条:建设工程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工程所有人、建造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建设工程方应在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中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降低难以预见的风险发生概率。如果确实遭受损失,应根据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