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恋爱期间买房分手后房产分割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房屋被认定赠与。如果情侣一方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双方或对方名下,另一方要主张房产为出资方赠与的关键就是证明出资方有证明的意思表示。
2、房屋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其一,如果情侣双方将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房屋就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照双方的贡献(主要考虑出资比例)。
其二,如果情侣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购房,即使房屋被登记在一方名下,房屋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按照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依贡献的原则分配。
3、房屋被认定为一方个人资产。如果情侣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的可能性大。
第一种情况,以结婚为目的购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被认定为彩礼,出资方可要求返还房产。
第二种情况,以结婚为目的的购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被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即赠与生效的前提是双方结婚,出资方可要求返还房产或者购房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