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法律规定

2024-08-31 15:35:34

一、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二、法院起诉费用的承担规定,具体内容如下:1、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胜诉方自愿承担的,也可以由胜诉方承担起诉费用。2、案件存在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应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3、属于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应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4、通过调解结案的,诉讼费用的承担可以有当事人协商承担。5、当事人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完成举证,在第二审或者审判监督期间提出新的证据致使诉讼费用增加的,增加的诉讼费用由该当事人承担。6、法律规定的其他诉讼费用承担方式。三、涉及财产案件的诉讼费怎么算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