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转让方、商标权受让方、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