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

2024-08-31 15:34:59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是指由于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而造成的注册商标主体的变更。例如:因继承而发生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因破产财产执行而发生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等等。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本案中,买受人乙应当凭通过拍卖取得注册商标的协议到商标局办理移转手续,办理法定手续后,方取得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法律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

一、浙江商标买卖的步骤

1、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二、网上如何申报商标转让

商标网办理商标转让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申请书所需材料: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6)提供公证处的商标卖方申明公证书

《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在商标转让中,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转让经核准后,会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七开始享有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