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5个工作日内。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准入和退出有关工作流程》的通知,要求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交验车辆5日内,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车辆信息向公安机关反馈,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核查并按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