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和百万医疗保险是两个不同的保险产品,保障范围和赔付方式也不同。重疾险主要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在罹患严重疾病时获得一笔固定的赔偿,用于支付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而百万医疗保险则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在发生意外或突发疾病时获得全面的医疗保障,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门诊费用等。因此,是否需要再另外购买百万医疗保险,需要考虑个人的具体情况、风险承受能力和经济实力。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七条规定:“保险合同是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之间的协议,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接受保险费,承担保险责任,给予保险金的法律关系。”
2.《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3.《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保险费。保险费未按照约定支付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4.《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保险人在承担保险责任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给付保险金。保险人迟延支付保险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5.《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义务,不得推诿托辞。”
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标注在产品上或者提供说明书。”
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包括交付货物、提供服务、支付货款或者报酬等。”
8.《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