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老年人再婚的比率不断升高,这当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而关于赡养问题,更是争论焦点,那么,父母再婚后,子女还需要对父母尽赡养义务吗?
一、女婿已去世女方可以拒绝赡养女方父母吗
女方去世,女婿不需要赡养女方父母。
法律上仅规定了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并未规定女婿对女方父母的赡养义务,但女婿对女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女方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什么情形下免除扶养义务有哪些条件
不能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有:1、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没有经济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的,也应当承担赡养义务。2、不能以父母不抚养自己而推脱赡养责任。3、父母取消子女对财产的继承权的,子女仍有赡养义务。4、父母再婚的,子女不能拒绝赡养老人。5、父母再婚的,子女不能拒绝赡养老人。在一些偏远山区,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母亲改嫁或父亲再婚后,便与自己脱离了原有的家庭关系,其养老问题便由新组成的家庭的子女承担。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修改后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赡养老人是中华儿女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但是,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免除赡养人的给付赡养义务的。
三、父亲未尽抚养用赡养吗
父母不尽抚养义务的话,其子女也是有赡养义务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不因为父母的原因而影响,具体而言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女都有义务赡养父母。而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前者并非后者的前置前提条件,父母即使没有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子女也应对父母尽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