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应当按月足额发放,不得拖欠或克扣。如果不发加班工资,可通过投诉、劳动争议仲裁或寻求劳动保障维权服务站的帮助来维权。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根据工作时间和休息日的不同,支付不同比例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按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约定,若无约定则按劳动者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劳动者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维权请求。
法律分析
一、加班工资是否可以年终发放?
加班费不可以到年底一起发放,必须按月足额发放。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资支付条例》第7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二、不发加班工资怎么办
如果不发加班工资,可通过三种途径维权: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咨询电话进行投诉;
2.因支付加班工资引发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及补偿等;
3.就近到维权中心设立的“劳动保障维权服务站”寻求帮助。
另外,劳动者也要提高法律意识,在外出打工或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劳动合同、考勤表、加班工作记录、工资条等相关有利证据。
三、加班工资计算方式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结语
根据《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加班费应按月足额发放,不得拖欠或克扣。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或寻求劳动保障维权服务站的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劳动者在外出打工或维权过程中应收集相关证据,提高法律意识。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根据工作时间和节假日的不同,按不同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应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一条【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附则第九十七条【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工资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