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使用期限是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十年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一、商标续展要如何进行呢
商标续展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续展需要什么材料,怎么办理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有6个月的宽展期。
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应提交以下材料: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事务所制作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复印件——申请人提供
(3)公司名称或地址发生变更的,还需提供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
三、注册商标的续展是什么
注册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住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于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