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才引进规定

2024-08-31 15:32:00

律师分析:

(一)配套补助方面

1.经认定纳入我市“千名博士引进培养计划”的,落地后给予30万元人才配套补助,分三年等额发放。

2.对全日制博士到滨海新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区大数据相关企业、科研机构工作,与企业或科研机构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三个月后按3000元/月发放交通补助。

(二)住房保障方面(同一时期只享受其中一项)

3.申请我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租金由政府、用人单位、人才各承担三分之一。

4.经认定属于我市紧缺急需专业的,申购我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享受100万元产权份额;申请人才租房补贴2000元/月,最长不超过三年。

5.申购我市共有产权住房,个人与政府各占60%和40%产权份额。

(三)落户方面

6.入住在我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的,可选择在酒店式人才公寓集体户落户。

7.根据自身意愿,自行选择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落户,不受年龄和就业创业限制。

(四)子女就学方面

8.子女入幼儿园或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优质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