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涉嫌交通肇事罪,撞死两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属于特别恶劣的情节,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死亡两人以上属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因此,量刑应该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自首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