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中规避非法转包风险问题虽然劳务分包与工程转包存在一定的相似性,但仍有所区别。在转包的情况下,转包人是将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任务转让给转承包人,包括建设工程任务中的经济技术责任,管理责任及劳务作业任务;而劳务分包的情况下,劳务作业发包人仅将其承包建设工程任务中的劳务作业任务分包给劳务作业承包人。若劳务分包被认定为转包行为,则该劳务分包合同将直接认定为无效合同,由此导致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取得的利益为非法所得,人民法院可以收缴。同时发包方还可以解除总包合同请求违约责任等。在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承包人对工程有派出项目管理机构的义务,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或有合法的聘用关系和劳动合同。2、合同明确约定工程承包人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有进行有组织管理、具体负责工作协调、技术措施、施工方案、质量安全责任等合同义务。3、合同明确约定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大型机具、设备的义务,大型机具、设备应该属于承包人自有或由承包人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