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防安全检查内容

2024-08-31 15:31:45

法律分析:安全四防:防火、防盗、防冻、防煤气中毒。

组织人员对所辖办公楼、家属区、28个110千伏变电站、19个35千伏变电站,10个开闭所等重要场所,结合周期检查维护,重点开展防火、防盗、防冻、防煤气中毒隐患排查工作。

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仔细查看了办公楼、家属区的门窗、监控设施、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可用,天然气管道是否密封严实,燃气报警器是否处于工作状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