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是涉及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话,一定要非常的谨慎,主要还是因为在这方面中间容易发生一些纠纷,比如说关于收费方面的问题,就容易不能够达成一致,此种状况之下,应当严格的来审查合同内容。
一、工程施工合同属于技术合同吗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为包括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标的是为建设工程需要而作的勘察成果。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第一个环节,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基础环节。
为了确保工程勘察的质量,勘察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是经国家或省级主管机关批准,持有《勘察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的勘察单位。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二、城市的建筑合同和承包合同一样吗?
建设工程合同也称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承包合同,一是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二者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而且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自然人即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也不能成为承包人。而承揽合同则不然,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合同标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签订合同。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小。因此,为一般工程建设项目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如自然人为修建或者装修房屋而与其他自然人或者单位订立的合同就属于承揽合同。
3、合同的要式性不同。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承揽合同即可以是书面的亦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