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三不原则

2024-08-31 15:30:26

法律分析:一、不伤害自己:

你的安全是公司正常运行的基础,也是家庭幸福的源泉,有安全,美好生活才有可能。

1、保持正确的工作态度及良好的身体心理状态,保护自己的责任主要靠自已。

2、掌握自己操作的设备或活动中的危险因素及控制方法,遵守安全规则,使用必要的防护用品,不违章作业。

3、任何活动或设备都可能是危险的,确认无伤害威胁后再实施,三思而后行。

4、杜绝侥幸、自大、省能、想当然心理,莫以患小而为之。

5、积极参加安全教育训练,提高识别和处理危险的能力。

6、虚心接受他人对自己不安全行为的纠正。

二、不伤害别人:

他人生命与你的一样宝贵,不应该被忽视,保护同事是你应尽的义务。

1、你的活动随时会影响他人安全,尊重他人生命,不制造安全隐患。

2、对不熟悉的活动、设备、环境多听、多看、多问,必要的沟通协商后再做。

3、操作设备尤其是启动、维修、清洁、保养时,要确保他人在免受影响的区域。

4、你所知、造成的危险及时告知受影响人员、加以消除或予以标识。

5、对所接受到的安全规定/标识/指令,认真理解后执行。

6、管理者对危害行为的默许纵容是对他人最严重的威胁,安全表率是其职责。

三、不被别人伤害:

人的生命是脆弱的,变化的环境蕴含多种可能失控的风险,你的生命安全不应该由他人来随意伤害。

1、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并报告危险。

2、你的安全知识及经验与同事共享,帮助他人提高事故预防技能。

3、不忽视已标识的/潜在危险并远离之,除非得到充足防护及安全许可。

4、纠正他人可能危害自己的不安全行为,不伤害生命比不伤害情面更重要。

5、冷静处理所遭遇的突发事件,正确应用所学安全技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