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军装。军装是军人的象征,也是军队中的统一制服,通过军装可以看出一个国家的审美以及政治、军事等多方面的内容。军装是军人在部队中除了训练服以外穿着次数最多的衣服,相信每个军人对军装都有着不一样的感情,所以军人带走也是可以的。
不过近些年来军队出台规定禁止军人在退伍时带走军装,这也是为了防止军装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所以军队规定军人在退伍时要将军装洗净后上交。
二、军用水壶。有的人可能会想,一个普通的水壶随处可见,何必要带走呢?但这个水壶是军人步入军营后,军队发放的生活必备品,在日常的训练、生活中,长期陪伴着士兵。虽然这个水壶外表不好看,但它做工精良,结实耐用,很多军人都是使用了一辈子。
三、黄脸盆。这个黄脸盆就是士兵平日里用来洗漱的工具,不过它的质量是非常好的,结实耐摔,有时行军作战的过程中,在没有碗的情况下,黄脸盆可以充当饭碗来使用。
四、退伍证。这个证件是很多军人不想带走,但不得不带走的证件,因为拥有这个证件证明你真的需要离开军营,结束军人生活,所以这个免费的证件是很多士兵最不愿带走的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移交接收
第三章退役安置
第四章教育培训
第五章就业创业
第六章抚恤优待
第七章褒扬激励
第八章服务管理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第三条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四条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退役军人保障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退役军人的政治、生活等待遇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
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第六条退役军人应当继续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保守军事秘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七条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军人保障工作。
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有关机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
军队各级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
第八条国家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信息化建设,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实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为提高退役军人保障能力提供支持。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与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统筹做好信息数据系统的建设、维护、应用和信息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退役安置、教育培训、抚恤优待资金主要由中央财政负担。
第十条国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设立基金、志愿服务等方式为退役军人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十一条对在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