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的形式有:合同转让,继承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转让。合同转让是指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通过签订转让合同或协议的方式转让注册商标。继承转让是指个人及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由法定继承人继受其注册商标。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商标转让是指由法院等公权力机构进行商标归属判决后发生的商标转让。
一、商标转让后地址可否变更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约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
二、商标转让没有合同约定的价格怎么办?
商标转让合同没有约定价格的,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新的商标转让合同,然后再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转让价格是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不具备该条款的,商标局不会核准转让的注册。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三、商标转让后的许可合同是否有效
在没有特殊约定情形下,商标转让前已经生效的许可合同在商标转让后仍然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