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广东医保转移网上办理流程:
网办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参保凭证):
1微信登录“粤省事”小程序,进入“专区”选择“基层减负服务专区”;
2选择“社保服务”中的“医保参保凭证开具”,
3粤省事账户登录后点击“下一步”,填写好相关信息及邮箱后,提交申请,办理成功后,登录邮箱获取参保凭证;
转入操作流程:
1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页;
2左上角选择职能部门--广州市--市医保局;
3页面跳转到广州市医疗保障局,输入需要办理的业务关键词--“转入”搜索;
4点击“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申请”;
5点击“立即办理”;
6自助服务--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填写相关资料--下一步;
7上传异地医疗保险参保凭证--下一步;
8填写资料--提交;
9申请成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