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2024-08-31 15:28:36

1、不能“签”口头协议。

2、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3、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4、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5、租金收取和物业管理费收取约定要明确。

6、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

7、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应承担的责任。

一、承租方不付房租怎么办

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主要义务。租金的支付期限关系到出租人能否及时收取租金,因此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期限,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如果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生效后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且依据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二、房租不交怎么处理

房租不交的处理方法如下:

1、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2、如果出租人经要求后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其缴纳租金;

3、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房的流程如下:

1、租客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房屋信息,房主通过正规渠道获得租客的寻租信息。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2、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房主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3、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4、合同签字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5、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

6、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50%。

二、出租人的权利如下:

1、收取租金权。出租人可以按照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对租赁物的转让权。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有权出卖、赠与租赁物;

3、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权利。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出租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4、租赁物的收回权。租赁合同终止时,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物。

总而言之,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不支付房租的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为出租人拥有收取租金权、对租赁物的转让权、解除合同、收回权等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704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