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工资结算时间法律规定

2024-08-31 15:27:02

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应当在离职当天一次性结清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立即支付工资。各地有特别规定,如深圳市规定,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则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

法律分析

1、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当天一次性结清其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部分地方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深圳市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3、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

拓展延伸

离职后工资结算时间的法律要求与操作指南

离职后工资结算时间的法律要求与操作指南是雇主和员工在劳动关系终止后必须遵守的重要规定。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雇主应在员工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结算其工资。具体的结算时间要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而定。在进行工资结算时,雇主需要核实员工的工作时间、加班情况、假期余额等相关信息,并计算出应支付的工资总额。同时,雇主还需要遵守相关的税务规定,按时缴纳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款。对于员工而言,他们应了解自己的权益,确保雇主按时结算工资,并在需要的情况下寻求法律援助。遵守离职后工资结算时间的法律要求,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结语

离职后工资结算时间的法律要求与操作指南是雇主和员工在劳动关系终止后必须遵守的重要规定。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雇主应在员工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结算其工资。具体时间根据法律规定而定。遵守法律要求,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