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交通设施罪要判多长时间

2024-08-31 15:26:26

行为人犯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既遂,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

一、中国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处罚标准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造成严重后果:

(一)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者十人以上轻伤的;

(二)造成井喷或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

(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3、过失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对于破坏电力设备如何量刑

犯了破坏电力设备罪的,需要根据以下情节进行量刑:

1、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电力设备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犯罪主体要件。

本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至于犯罪的动机,亦可多种多样,不论是为泄愤报复,还是为嫁祸他人,或出于贪财图利及其他动机,都不影响本罪成立;

3、犯罪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属于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

如果没有使用,如正在制造、运输、安装、架设或尚在库存中,以及虽然已交付使用但正在检修暂停使用的电力设备,对其进行破坏,不构成本罪。已构成犯罪,应根据破坏的方法、所涉的对象等以他罪论处;

4、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的刑事责任: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已经或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