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农村盖房补贴,主要针对危房改造,并不是全部的盖房子都有补贴。中央下拨民政局的救灾补助费主要用于灾民房屋倒塌重建和房屋受损修缮,市政府下拨的救灾补助费和区政府配套的救灾补助费主要用于本区农村贫困户、困难家庭(农村低保标准的200%,人均4680元以下)(下同)因农作物严重受灾或绝收造成生活困难的临时生活补助,房屋倒塌重建和房屋毁坏修缮,灾民转移补助。
1、对农村贫困户的倒塌房屋,给予一定的重建补贴,标准一般为5000元/间。
2、对农村贫困户的毁坏房屋,可视实际修缮情况给予一定的修缮补助,标准一般为400—3000元/间。
3、对受损的敬老院和其它社会福利机构,根据受损程度,可给予适当的修缮补助,一般不超过50000元/所。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