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超过三层怎么举报?

2024-08-31 15:14:37

直接到当地乡政府或者县政府进行举报,也可以在网上举报。

如果在农村违章建房,可以向建筑部门投诉。

建设部门的全国统一投诉电话为12319。

如果涉及违法占地,可以向国土部门投诉。

国土部门全国统一投诉电话12336。

农村房屋哪些属于违建

1、没有经过审批私自建房

在农村,农民的宅基地就是盖房的,虽说在自家的宅基地建房天经地义,但是即便是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房也必要有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的。没有取得审批手续或是审批手续不齐全,房子盖好了也是违建,到时候被拆了也只能是自认倒霉了。

2、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

农村土地确权就结束了,而土地确权之后要秉承一户一宅的原则,如果在宅基地面积以外的地方建房,那么不符合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就不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了,超出的部分也是属于违建的,也将会被拆掉。

3、在宅基地以外的土地上建房的

每户农民都有宅基地,宅基地也是咱农民用来建房的,如果在宅基地以外的土地上建房,比如村集体土地、农耕地等,这就是违法了,盖好了也会被拆。

违规建房可以补办手续吗

违规建房不能补办手续,但是存在例外:

城市规划区内的“两违”建筑

对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且建筑层数在6层(含6层)以下、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宅基地面积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下(或整改后符合指标),属于自建自用,无邻里纠纷,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两违”建筑可补办相关手续:

(1)1998年全市清理补办时已登记在册但未办结的个人住宅;

(2)属政府建设需要的安置对象,未能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安置区范围内建设且符合规划条件的个人住宅;

(3)确属危房改造的“两违”建筑,经认定,属于原拆原建且符合《福清市城市规划区内私有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的,按照规定程序补办手续;

(4)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处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融政综(2009)7号)规定可予补办的情形。

处罚标准

1、建筑面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按工程总造价5%-10%处罚,目前码头工程总造价1000元/平方米,每平方米处罚50-100元。

2、土地面积按照国土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