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商品房契税征收标准

2024-08-31 15:13:30

法律分析:1.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同区域首次购房,农村户口全免契税;

2.建筑面积90-140平米之间,首次购房,不管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则契税1.5%;

3.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首次购房,城镇户口,契税1%第四:以下条件契税均为3%。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